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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助飞翔 资助指南来帮忙
发布时间: 2017-02-13 【字体: 来源:市教育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学期就要与同学们见面了,哪些同学可以享受资助?各种资助又该如何申请?市教育局为学生和家长们提供了一份完整的学生资助指南让每一个学子都能沐浴教育公平的阳光,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咨询电话: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科:028-86118766

(高校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园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请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网http://www.scxszz.cn/”查询或咨询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科)

内江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32-2048090

市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32-2053307

东兴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32-2271320

经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3398100377

威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32-8233222

资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32-5836177

隆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32-3939489

内江市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类别

内容

对象

资助比例

标准

办理程序

学前教育

减、免保教费

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优先保障)

在园幼儿总数的10%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就读公办幼儿园的据实免除,就读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超出部分向幼儿家庭收取。                                                  其余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减、免500元/生.期。

每学期开校后,幼儿家长填写申请表(就读幼儿园领取)并提供贫困证明,由幼儿园组织评审认定(评审过程应请幼儿家长代表参与)并公示,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义务教育

三免                      (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特教)学生

100%

公办学校据实免除。                                                  民办学校免学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的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公办学校标准执行,高出部分向学生家长收取。

 

一补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优先保障)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总数的55%

小学500元/生.年                                         初中625元/生.年

每学期开校后,学生(或家长)填写申请表(就读学校领取)并提供贫困证明,由学校组织评审认定(评审过程应请家长代表参与)并公示,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普高教育

免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保障)

在校普高学生总数的18%

公办学校据实免除。                                             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标准执行,多余部分向学生收取。

每学期开校后,学生填写申请表(就读学校领取)并提供贫困证明,由学校组织评审认定(评审过程应请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参与)并公示,报主管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保障)

在校普高学生总数的22%

1000元/生.期

中职教育

免学费

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以外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100%

公办学校据实免除。                                              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执行,多余部分向学生收取。

入学时,学生填写中职免学费备案表(就读学校领取),由学校审核认定公示,报主管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一、二年级涉农专业、连片特困地区、“9+3”在校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保障)

一、二年级涉农专业、连片特困地区、“9+3”在校学生全部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其余学生总数的20%比例享受

1000元/生.期

每学期开校后,学生填写申请表(就读学校领取)并提供相关证明,由学校组织评审认定(评审过程应请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参与)并公示,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生活费补助

四川户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学生

应助尽助

500元/生.期

学生在线申请(四川省学生资助网http://www.scxszz.cn/),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每年春季学期于21日至331日开放注册申请,秋季学期于81日至1115日开放注册申请,由学校和户籍地县(区)教育部门、扶贫部门审核并公示。

高等教育

生源地助学贷款

四川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应贷尽贷

1.借款额度:研究生≤12000元/生·学年,本、专科学生≤8000元/生·学年。2.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3.贷款最晚到期日: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4.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毕业后有36个月的宽限期(不偿还本金,只付利息)

每年7月至9月底,学生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加盖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部门公章)、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读学生)、申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银行审核-高校反馈贷款回执—银行发放贷款。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特别资助

2016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的四川户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应助尽助

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生.年

学生在线申请(四川省学生资助网http://www.scxszz.cn/),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年81日至1020日开放注册申请,部属高校或跨省高校就读的学生需上传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由高校和户籍地县(区)教育部门、扶贫部门审核并公示。

新生入学资助

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当年分配名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

学生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公示并发放受助资金-报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备案-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受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