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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内江市主城区小升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06 【字体: 来源:市教育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市中区、东兴区教育局,内江经济开发区社事局,市直各普通中小学:

  根据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江市主城区2015年秋季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和会议相关精神,现将做好我市主城区2015年小升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以三区为主,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依法保障主城区招生对象100%入学。

  二、招生对象

  (一)2015年在我市主城区学校就读且有城区学校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我市主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主城区辖区内符合进城务工(经商)条件人员的随迁子女或在主城区居住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据初步测算,今年主城区学位供给能够满足主城区招生对象的学位需求,各学校具体招生计划为:内江一中540人;内江二中1020人;内江六中780人;内江七中330人;内江铁中220人;东兴初中980人;内江三中220人;西林中学330人;翔龙中学840人;一初中55人;二初中55人,九中55人。内江天立国际学校、东兴区奋发小学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四、招生方式及顺序

  按照“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特长生招生,统筹安排”的顺序进行。

  一是划片招生。学校招生片区由三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各招生学校要首先招收片区内学生,并且切实加强对片区内学生的宣传动员,扎实做好片区内学生的招生工作。

  二是随机派位。划片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招收片区外的学生。若报名登记片区外学生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则直接登记录取;若报名登记学生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随机派位录取。随机派位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三是特长生招生。今年主城区可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为:内江一中、内江二中、内江六中、内江七中、翔龙中学、东兴初中。招收特长生计划数控制在该招生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0%以内。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具体操作方案,报市、区教育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是否招收特长生,由招生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备案,若招生学校不实行特长生招生,则将空余学位全部纳入随机派位。

  四是统筹安排。凡未被以上招生方式录取的招生对象,由流入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五、工作流程

  (一)招生宣传(2015年5月15日至5月24日)

  1.市级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今年小升初政策并进行广泛宣传;三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和城区小学校向广大家长、师生宣传具体招生政策、城区初中招生学校服务范围、招生计划、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并做好解释和咨询服务工作。主城区招生学校要规范宣传行为,禁止到乡镇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凡动员、招收不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或事前违规承诺以及超计划招生,将不予注册学籍,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行负责。若引发安全稳定,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区教育行政部门、城区小学分别召开小升初工作动员大会。

  (二)办理学位申请卡(5月25日至6月19日)

  学位申请卡是招生学校报名登记的有效凭证,供招生对象到初中招生学校登记报名时使用。学位申请卡发放单位必须加强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能发放,且仅限一人一卡。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市教育局要组织专人对学位申请资格的审核及学位申请卡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学位申请分两批进行。

  1.第一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学位申请卡(5月25日至6月5日)。三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生源情况,确定若干学位申请点,并向社会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手续到居住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领取并填写学位申请卡,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并返还申请人。

  2.第二批: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办理学位申请卡(6月15日至6 月19日)。主城区各小学将小升初学位申请卡发放给本学校每位有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填写,学校审核无误后送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然后返还给申请人。

  (三)报名登记(6月23日至26日)

  1.片区内学生登记(6月23-24日):招生对象原则上应到划片学校报名登记。选择片区内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持学位申请卡、户口本、房屋产权有效证明、素质教育报告册及招生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片区内招生学校报名登记,并将学位申请卡交招生学校管理。

  2.片区外学生登记(6月25-26日):自愿放弃划片学校,选择片区外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可持学位申请卡到自愿选择的学校申请学位,但须与申请学校签订“学位申请承诺书”后,方可参加该校的随机派位和特长生招生报名登记(若招生学校不招收特长生,则只参加该校的随机派位)。学位申请卡和承诺书由招生学校管理。参加随机派位和特长生招生登记只能选择同一所学校,报名登记后先参加所选择学校的随机派位,若未被录取,符合特长生条件的招生对象还可参加该校的特长生招生。若未被录取,则可选择回原划片学校,若划片学校有空余学位,则优先安排片区内学生,若划片学校学位已满,则选择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或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随机派位和特长生报名同时进行,特长生相关证书审查、收集时间由各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确定。

  (四)审核及公示(6月29日-7日2日)

  各招生学校对各类招生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复核汇总,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参加随机派位和特长生招生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报市、区教育局备案。

  (五)录取(7月3日至14日)

  各招生学校必须凭学位申请卡开展录取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无学位申请卡的学生,否则不予上学籍,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行负责。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通知并只退还学生学位申请卡,学位申请承诺书由招生学校妥善保管。

  1.第一批次(7月3日):录取片区内学生。招生学校录取自愿到片区内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2.第二批次(7月7日):随机派位录取。对报名登记数大于空余学位数的招生学校,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对象,录取结束后,由招生学校立即公示录取结果。未超过空余学位数的招生学校,则直接录取。

  3.第三批次(7月10-13日):特长生录取。招生学校首先对未被本校随机派位录取且符合特长生条件的招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若符合特长生招生条件的招生对象超过该校特长生计划数,则由招生学校按照该校制定的特长生招生具体操作方案和相关要求,负责组织实施特长生招生测评和录取工作;若未超过,则直接录取。录取结束后,由招生学校及时公示录取结果。

  4.第四批次(7月14日):统筹安排学位。通过以上批次仍未被录取的招生对象,则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小升初工作,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领导,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招生办法和细则。要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城区学校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黑板报、动员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使之家喻户晓。要进行政策解释和正确引导,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

  (三)精心组织。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内江实际,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招生学校要制定好小升初各项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肃纪律。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人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要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责任。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徇私舞弊,在招生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2015年小升初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15年主城区小升初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2.学位申请承诺书

  3.2015年内江市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初一学位申请卡

  4.2015年主城区 辖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

  随迁子女初一学位申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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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13日

  抄送:市中区、东兴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党工委和

  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附件1:

  2015年主城区小升初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加强学校特色建设,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4〕28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各招生学校要建立强有力的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好具体的测评工作操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好特长生招生工作。操作方案要事前报市、区教育局备案。

  二、招生学校和计划

  内江一中54人,内江二中102人,内江六中78人,内江七中33人,翔龙中学84人,东兴初中98人。若招生学校不实行特长生招生,则将招生计划全部纳入随机派位。

  三、招生项目及报名条件

  招生项目及报名条件由各招生学校制定。

  四、基本程序

  (一)公示相关信息

  1.6月16--18日,招生学校公示特长生招生计划、项目、报名条件、测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并负责宣传解释。

  2.7月8日,招生学校对参加本校特长生测评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二)发放测评证

  7月9日,各招生学校将特长招生测评证发给每一个参加测评的学生。

  (三)特长测评

  特长测评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测评操作方案组织实施,特长生测评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笔试。测评时间在7月10日- 13日之间进行,具体测评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

  (四)测评监督

  招生学校要建立测评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特长生招生纪检工作组,对测评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五)录取并公示

  1.招生学校根据测评及审核结果,确定特长生录取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后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

  2.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共同选定的体育新苗由招生学校直接录取。

  (六)备案

  招生学校将录取名单报辖区教育局备案,录取学生其他证明材料和特长生招生工作档案由学校封存备查。

  五、严肃纪律

  (一)特长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障考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严禁招生学校违规进行文化课考试,坚决杜绝笔试,严禁收取任何费用。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要向考生及家长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

  (三)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市、区要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局:2023751、2028962,市中区教育局2037308,东兴区教育局2272465,内江一中2256780,内江二中2103967,内江六中2272181,内江七中5083302,翔龙中学2171835,东兴初中2261629。

  附件2:

  学位申请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愿放弃原片区就读学校首选权,自愿申请到

  学校申请学位,若未被录取,原片区学校学位已满,愿意按文件规定到相关学校就读,坚决服从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

  (二)本人在申请就读学校学位过程中,所提交的学位申请卡、素质教育报告册、户口本、进城务工条件审核等各项材料和相关信息内容均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无虚假材料。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愿意接受“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的处理。

  (三)本人自愿遵守2015年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主动维护招生秩序。

  承诺人(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